刘明升,男,哈尼族,中共党员,一级警长,江城县公安局警务实战教官,生于1980年08月01日。刘明升于1999-2002年7月就读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教育23班;2004-2008年8月相继为江城县公安局宝藏派出所户籍民警、办案民警、内勤民警;2008年9月-2012年8月任宝藏派出所副教导员;2012年9月-2016年6月任宝藏派出所所长(宝藏镇党委委员)兼交警中队长、消防中队长;2016年7月-2019年8月任江城县拘留所所长;2019年9月至今任江城县看守所所长。
自2004年工作以来,刘明升曾多次被江城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、先进党员、特别在担任宝藏派出所所长期间,因在2013年上半年治爆缉枪、扫黄禁毒、流动人口排查工作中成绩突出,于2013年7月15日被普洱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、集体三等功,同年创新的《民族头人工作法》也被普洱市公安局在全市推广学习应用。

刘明升共带领参与办理户籍业务12万人次、办理治安案件360余起、刑事案件100余起、违反交通管理案件720余起、消防案件90余起(大小森林灭火30余起)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260余起(调处成功率为98%)、收缴民用枪支900余支、
刘明升进行四进法治宣传讲座
销毁民爆物品4吨、查获海洛因1公斤、鸦片4公斤、麻黄素2公斤、追回被盗机动车20余辆、排查流动人口登记2万余人次、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300余人(包括全国公安上网追逃的犯罪人员4人)、“四进”法治宣传240余场(受教育人数多达10万余人次)、执行监管教育违法犯罪人员700余人次、警务实战培训新警及协警100余人。

刘明升正在进行警务实战讲解 刘明升带领民警收缴民用枪支 

刘明升正对贩毒吸毒人员训诫 刘明升亲自指挥消防中队扑灭山火

刘明升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不顾妻儿老小无人照顾,主动请战,和思茅区拘留所共同配合作战,严格遵守公安监管疫情战时纪律,连续封闭值班26日,严把“四关”,创新了“监管场所与办案部门关于入出所人员的收押(拘)及期满出所(提解、提讯、庭审、投牢)的协调机制”有效杜绝了新冠肺炎疫情对普洱监管场所的危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