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洱学院国内合作交流中心(产教融合办公室、校友服务中心)是学校内设服务保障类机构,内设产教融合科和校友事务科,负责国内合作交流、产教融合、科研成果转化、校友服务,以及产改工作、工匠学院建设和乡村振兴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宣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贯彻执行。
(二)负责贯彻执行、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各项国内合作交流的方针、政策。
(三)负责落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、清廉部门、师德师风、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(四)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编制学校国内交流与合作等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;管理并协调学校国内交流与合作事务,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内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规章制度。
(五)协助宣传、统战、保卫等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国内宣传、安全保密等工作,妥善处理国内交流与合作突发事务。
(六)负责合作项目统筹管理,包括项目制定、协议起草、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跟踪、运行管理与服务等工作。
(七)负责国内相关单位来学校参观访问等活动的报批、组织、协调。实施产教融合工作规划、计划、管理办法、评估考核办法等工作;开拓与政府、学校、企业合作交流渠道,搭建合作平台;组织各类产教融合等合作项目的洽谈、协议签订、指导管理等工作;协调学校对接产教融合中的人才培养、科研成果转化、乡村振兴等工作,服务学校产业改革发展。
(八)负责部门资产、网络安全、档案材料工作。严格执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做好网站及宣传栏目建设及管理。
(九)承担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及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科室职责
(一)产教融合科工作职责
1.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策措施,牵头制定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学校校地、校企、校际开展合作共建的协调、组织、管理工作。
3.负责学校二级学院与社会力量参与多元主体办学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4.负责学校科创园区等重大产教融合项目的综合协调、建设管理工作。
5.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管理。
6.负责学校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指导和管理考核工作。
7.负责协调校内教学、科研、人才、成果等资源,服务学校产业改革发展。
8.负责项目合同的起草、审核与签订、督促检查、综合协调、考核评估等过程跟踪服务;
9.负责项目数据库建设,推进项目科学化、信息化、精细化管理;
10.负责项目专家团队服务及专家数据库建设;
11.负责收集发布学校与国内合作有关的科教成果、项目信息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信息、合作需求信息;
12.负责工匠学院建设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;
13.负责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工作;
1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校友事务科工作职责
1.负责组织建设校友服务中心,指导和完善各地区校友服务中心、校内各院(部)校友服务中心的建设;
2.负责完善校友服务中心规章制度,规范校友秩年返校、接待、走访联络、捐赠等制度;
3.负责建立、更新校友信息库,做好校友之家的建设及管理工作,为校友提供多元化服务;
4.组织开展校友活动,加强校友之间、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沟通,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;
5.征集校友对学校人才培养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,凝聚校友资源,助力母校发展;
6.负责校友返校、聚会、捐赠等联系对接、服务保障工作;
7.负责校友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校友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;
8.负责应届毕业生班级(年级)联络员的选拔、培训与联络工作;
9.负责校友会相关资料的收集、分类、立卷和归档工作;
10.负责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,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支持学校建设发展;
11.完成学校领导和校友服务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。